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都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公开竞争项目采购流程内部审查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都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拟通过比选方式,对“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都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公开竞争项目采购流程内部审查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都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公开竞争项目采购流程内部审查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对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都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公开竞争项目的采购流程进行内部专项审查,审查范围包括项目采购开展前期的审批环节、采购开展过程中涉及的常见问题以及采购完成后的合同履约环节,审查结束后出具审查报告。
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作出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成都信用”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距递交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可以不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评审当天,比选人工作人员在有关网站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存档;在“信用中国”网站、“成都信用”网站未查询到比选申请人单位基本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成都信用”失信记录名单)。
2.比选项目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3.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2.比选文件的获取:见附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数量要求:正本1 份;副本1份。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
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快递的比选申请文件。
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918室。
4.比选时间、地点:2023年4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918室。
5.相关规定:本次比选是对合格供应商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恕不接收。
五、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都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8753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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