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于通知考试时间前30分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未消磁的身份证原件到达考点。
二、缺考的考生视为该次考试成绩不合格。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考试。
四、理论考试时间依照考规相关要求执行。进入理论考场的考生应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放在考场的手机存放柜并锁好柜门,将随身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未按要求执行,导致手机等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五、考试成绩
(1)考试实行百分制,单科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每科均合格,评定为考试合格。
(2)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
(3)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可以向考试中心申请补考1次。
(4)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不合格者,应当重新提出考核申请。
(5)叉车司机实操考试包括场地考试和场内道路考试。叉车考生只有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六、实操考试要求
(1)进行实操考试的考生,听从考评人员指示进入设备运行区域。
(2)考生考试时不得背包,不得携带本须知第八条规定内的物品,考生应根据考评人员的要求独立完成操作,不得交头接耳或串通、替考等。
(3)考试过程中,考生听到考评人员作出停止口令后,不得继续操作。
(4)考生操作完毕,考评人员同意后立即退出考场。
七、实操考试安全须知
(1)参加实操考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并遵守考试场地内公示的操作规程,服从监考人员及考评人员的安排,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操作设备;参加实操考试的着装须规范:考生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等影响操作设备的装束。
(2)考生按照规定道路通行,不得进入围挡区域。
(3)等待实操考试的考生,请在指定等待区域休息,不得进入设备运行区域。
(4)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任何情况,考生先停止考试设备,再呼叫考评人员。
(5)考试完毕后,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试区域内逗留和喧哗。
八、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①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②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③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④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⑤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⑥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⑦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⑧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⑨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⑩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九、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注意事项: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告知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清楚了解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过程中的安全事项,且承诺在考试中会严格遵守相关要求,保护自身安全。
确认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