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的步骤
第一步: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
携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及设备明细表、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办公大楼一楼告知接受窗口,电话:028-87579252)录入信息。
登陆成都市市场监管融合平台,进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模块,点击“新增”进入填写告知页面,按照告知接受窗口提供的《施工现场告知录入信息及办理的步骤》,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相关信息,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并保存,再进行提交;请务必及时提交填写的《告知书》,否则系统将于当日自动删除未提交的《告知书》信息。
第二步:提交资料
一、施工单位到告知接受窗口提交如下资料:
1.《告知书》附《设备明细表》(一式四份,盖施工单位公章)(资料下载地址附后);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特种设备试安装施工告知的,施工单位应提交第一条1.3.规定的资料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原件一份)。
三、锅炉燃烧器的改造或更换,按照锅炉修理的规定履行施工告知,施工单位(非燃烧器制造单位)应提交第一条1.2.3.规定的资料;燃烧器制造单位授权其施工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四、锅炉的安装施工告知,应提交第一条1.2.3.规定的资料;《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测试类型: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批量制造的前3台锅炉和非批量制造的锅炉,只须提交该锅炉安装完成后,进行能效测试的《承诺书》(原件一份,锅炉制造单位或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盖公章)和《锅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新都、青白江、龙泉驿、天府新区、双流、温江、高新西区、郫都区域内,新增非电锅炉安装地址的局部图示(施工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在“四环路内侧”或“四环路外侧”。
五、锅炉的改造施工告知,应提交第一条1.2.3.规定的资料;该锅炉改造完成后,进行能效测试的《承诺书》(原件一份,改造单位或使用单位盖公章)。
六、已有生物质(含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整体更换锅炉的安装施工告知,应提交第一条1.2.3.规定的资料;原有锅炉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一份,盖使用单位鲜章);《承诺书》(原件一份,盖使用单位鲜章),《承诺书》须包含“在新锅炉安装监检合格后,立即办理原有锅炉(注明使用登记证编号、产品编号)报废或注销手续”内容;该锅炉安装完成后,进行能效测试的《承诺书》(原件,锅炉制造单位或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盖公章)。
七、采用生活垃圾燃料锅炉的安装施工告知,应提交第一条1.2.3.规定的资料;相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八、进口锅炉的安装施工告知,应提交第一条1.2.3.规定的资料;《进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加盖公章);该锅炉安装完成后,进行能效测试的《承诺书》(原件一份,锅炉制造单位或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盖公章)。
九、进口压力容器的安装施工告知,应提交第一条1.2.3.规定的资料;《进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核对资料
窗口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告知书内容填写齐全、许可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符合要求的,系统生成告知书编号,返三份盖有签收印章的《告知书》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存档一份,其余两份由施工单位分别交使用、监督检验等单位),告知接受单位留存一份《告知书》和相关资料,《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原件由告知接受单位存档。
提交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退回全部资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相关资料,补齐补正相关资料后,施工单位重新提交告知资料。
第四步:扫描保存资料
窗口工作人员于当日下班前将纸质《告知书》及相关资料扫描保存到告知系统。
备注
一、告知接受单位: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告知接受窗口: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接受窗口;
三、告知接受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办公大楼一楼告知接受窗口),邮编:610299;
四、告知接受窗口电话:028-87579252;
注意事项
一、在首次填写《告知书》之前,请仔细阅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及明细表填写说明》(资料下载地址附后)。
二、同一使用单位、同一地点、同时安装承压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多类设备时,施工单位所持《许可证》可覆盖承压类多类设备时,可进行承压类多类设备合并告知。可将拟安装特种设备的相关信息分别填入《告知书》的附表(《锅炉明细表》、《压力容器明细表》、《压力管道明细表》)(资料下载地址附后)。
同一使用单位、同一地点、同时安装机电类(电梯、起重机械等)多类设备时,不同类型的设备需要单独告知。
三、告知日期晚于实际施工日期的,施工单位在接受了设备安装所在地的区(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处理后,应到告知接受窗口提交区(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原件一份)、《告知书》(一式四份,盖施工单位公章)、《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盖施工单位公章)等资料,办理施工告知。
四、施工单位若要取消已告知的施工项目,应作废原已签收的《告知书》,拟施工的单位应重新办理施工告知。作废《告知书》的程序如下:
施工单位应向告知接受窗口提交“作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的说明”(原件一份,资料下载地址附后),并将已签收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原件,一式三份)全部退还至告知接受窗口;现场(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回和存档的每一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上盖“作废”印章,并在告知系统中废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书》的相关信息。
资料下载地址
一、成都市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网厅地址
http://zwfw.scjg.chengdu.gov.cn:7091/terminal/pc/index.html(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网上告知→办事指南)
二、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官网www.cdsei.net(首页→ff808081799c543701799d90efe20253或施工告知→告知ff808081799c543701799d90efe20253)。